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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漳州市旅游局办公室编制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漳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旅游局政府门户网站(www.zzta.com)上查阅《指南》。

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⒈公开内容

⑴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⑵国际、国内旅行社设立、变更;

⑶星级饭店评定;

⑷国家A级旅游区评定;

⑸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者名单;

⑹旅游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

⑻旅游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⑼全市旅游工作年度目标及执行情况。

⒉公开形式

局办公室在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属于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⒊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51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见前)填写并递交《漳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该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我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⒈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62023939

传真号码:05962027178

电子邮箱:zzlyj2002@163.com

通信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市政府大院十号楼

邮政编码:363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⒉申请方式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⑵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⒊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⑴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⑷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⑸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⒋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难等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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